主旨: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1019日以衛部照字第1041561723號令訂定發布,茲檢送前揭辦法條文、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一份,請查照轉知所屬。http://www.tnpa.org.tw/DB/News/file/1634-1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