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1.2 主持人責任
(STH512)
1. 主持人對教育目標很清楚,並督導執行。規劃住院醫師能力逐年進展。
住院醫師遴選作業合宜。督導教師及學科其他的工作人員。對病人照
顧分層負責;制定對住院醫師知識、技能及態度等表現之評估制度。
並定期評估訓練計畫成果。學員有義務記錄自己的學習內容與過程,
主持人則須監督整個學程中病例數與疾病種類之適當性。
2. 注意住院醫師因情緒及精神上的壓力,或藥物、酒精成癮對工作執行
及學習程序上的負面影響。主持人應提供輔導,並協助其面對問題。
3. 若有關於住院醫師訓練的改變(包括主持人人選更換、重大指導醫師變
更、主訓練醫院以及合作訓練醫院的合約變動),須向RRC 書面報告。
- 教師: 大林分院院長室教研行政組 方藝臻
- 教師: 大林分院醫療部泌尿科 盧誌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