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鑑規準
為了計分方便,工作方的作業需要有合理數目的 "評分規準"。每一個規準應該能涵蓋這作業的重要向度。
通常一個作業會有 5 到 15 個規準以供評論和計分,而實際數目則視作業大小和複雜度而定。
只有一個評鑑規準的工作坊作業也是可以的,它的評鑑策略就類似一個標準的Moodle作業。
評鑑規準的類型要看作業的評分策略而定。
不計分
這時的評鑑規準只是描述該作業的幾個應具備的重要向度。
評鑑者必須檢視作業,並就每一向度來做評論,但不給分數。
就所有的評分策略來說,每一種策略都設有一個區域可供撰寫一般性的評語。
分項累加計分法(評分規程 Rubric)
這時的評鑑規準(向度)應該具備下列三個部分:
- 評鑑規準的描述。
這一部分是清楚說明作業的哪幾個向度會被納入評鑑。 如果評鑑是質性的,那應該文字清楚說明,作業中具有哪些特質的是優秀,哪些是普通,哪些是應該改進。 - 評鑑規準的量尺。
這一部分有一些事先設定的量尺。從最簡單的是/否量尺,到李克特的多點量尺,到百分法量尺。 每一個向度應該依據可能的變異程度選擇它自己的量尺。 注意,在計算整體分數時,量尺並不代表這向度的重要性, 兩點的量尺和100點的量尺有相同的 "影響力",如果他們所代表的向度有相同的加權量。 - 評鑑規準的加權。
預設是,在計算作業的整體分數時,每一個規準都同樣重要。 若要改變,可以給比較重要的向度大於 1 的加權量,而給比較不重要的規準小於 1 的加權量。 改變加權量並不會影響最高分數,該值已經在設定學生作業的最高分數時被固定住。 加權量量可以被設定為負數,這是實驗性質的。(譯者註:若作業為閱讀心得報告,評鑑規準中 有一個為"錯別字字數",那麼該加權量設為負數就很合理)
檢核表計分法
這方法是詳細列出作業應該具有的項目或特徵,評鑑者必須依照其觀察結果在各項目上判斷其有無出現。
教師必須要建立一分數對照表,讓評鑑者知道全部都出現可得幾分,少一題得幾分,少兩題得幾分等等。
如果某些項目比其他項目重要,可以把它加權量設定大於一,而不重要項目加權量可以小於一。
所謂整體 "錯誤數"是未出現項目的加權組合。評鑑者永遠可以對建議的給分做小幅度的調整。
整體層次計分法
這方法是依據一套代表不同表現層次的敘述,來將學生作業排列等級。
教師先要製作代表不同層次表現的敘述,這些敘述可以是逐層累加式的,也可以是各自獨立的。
教師還需要按照順序,將每一層次的敘述和建議的給分相互連結。
評鑑者必須決定是哪一個敘述最符合眼前的作業,
評鑑者對這些建議的給分可以有小幅度的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