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來函,99/11/24後,教師送審著作年限放寬,

代表著作: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5年之著作(曾於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7年)
參考著作: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7年之著作(曾於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9年)

教學部醫學教育組  分機3305  怡靜  感恩合十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