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1.1 與醫療院所建立實質教學合作關係
建議佐證資料:
1.院際聯合訓練相關文件(含合作機構、訓練項目…等)及檢討紀錄。
2.跨院間學術交流相關資料及檢討紀錄。
3.重點科別人才羅致之辦法,及留任措施等具體紀錄。
4.輔導醫院之醫師及特殊醫事人員培訓紀錄。

3.1.2 參與國際相 關學術活動
建議佐證資料:
1.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參與國際學術活動之鼓勵機制及補助辦法。
2.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實際參與及補助情形。

3.2.1 有多元化之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訓練
建議佐證資料:
1.各申請職類教學訓練計畫(含訓練內容及頻次)。
2.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訓練相關紀錄(含新進醫事人員參與情形、訓練歷程 等)。

子類別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建議佐證資料(條文說明)[關閉編輯模式]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3.1.1 與醫療院所建立實質教學合作關係
▶回饋單-滿意度&教師推薦(學員填寫)
▶回饋單-學習能力與態度評估(教師填寫)
3.1.2 參與國際相關學術活動
3.2.1 多元化之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訓練(請參閱6.2.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