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 年 醫學中心適用版 教學醫院評鑑基準(草案)110.03.15
評鑑條文4.2.3 其他醫事人員研究執行與成果良好
一般項目:
(2)
藥事、醫事放射、醫事檢驗、物理治療、職能治療、營養、呼吸治療等
職類專任人員:過去 五 年內曾以醫院名義發表論文之人數佔全院該職
類專任人員總人數比例須達 15 %,且至少須有 2 人發表論文 。
加分項目:
(2)
藥事、醫事放 射、醫事檢驗、物理治療、職能治療、營養、呼吸治療、
等職類專任人員:過去 五 年內曾以醫院名義發表論文之人數佔全院該
職類專任人員總人數比例須達 20%。
評量方法及建議佐證資料:
評量方法:
1.查核各醫事職類近五年研究發表成果,及確認研究採計之正確性。
2.查核各醫事職類之研究目標及檢討機制。
建議佐證資料:
1.各醫事職類之專任人員數及研究目標數。
2.各醫事職類之近五年研究論文發表成果相關資料。
3.相關檢討紀錄。
子類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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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建議佐證資料(條文說明)[關閉編輯模式]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蘇正川主任論文列表 評鑑條文3.1.2 參與國際相關學術活動(&著作獎勵申請) 評鑑條文4.2.3 其他醫事人 員研究執行 與成果良好 EBLM實證檢驗醫學 |